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股权收购项目专项服务意向征集函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次数:20
依据我院国际化发展战略,拟收购乌兹别克斯坦一国家单一制企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部分股权,鉴于该项目涉及跨境并购及当地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税政策等特殊要求,需聘请专业机构依据中国及乌兹别克斯坦相关评估准则对目标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或估值,并出具符合国资备案要求的评估或估值报告。
一、资格要求
意向机构需满足以下核心资格条件:
1.基本资质:具备中国境内相关行业执业资质(如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等),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属地化服务能力(关键项):须在乌兹别克斯坦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拥有稳定的属地化合作网络;须具备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执业许可或能够协调当地资源开展实地资产清查、法律及财税核查;熟悉中亚地区(特别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会计准则、财税法规及资产评估标准。
3.业绩经验:近三年内具有中资企业收购乌兹别克斯坦或中亚地区企业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跨境并购服务经验,能够熟练使用中文及英文(或俄文)进行工作沟通。
二、回复要求
有意向且具备上述服务能力的机构,请于2026年4月23日前将意向函报价及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979624305@qq.com
1.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属地化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海外分支机构注册证明、合作协议等);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重点列出中亚地区跨境并购案例);
4.拟派团队简介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亮 电话:13516112702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